跌落试验的高度规定
跌落试验的高度并非固定值,而是受包装件重量、运输方式、内装物特性及相关标准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依据 GB/T 4857.5 标准,包装货物若处于 0.45 - 9.54kg,跌落高度为 762mm;重量在 9.55 - 18.63kg 区间,跌落高度为 609.6mm;18.64 - 27.72kg 时,跌落高度是 457.2mm;若重量在 27.73 - 45.45kg,跌落高度则为 304.8mm。一般来说,轻包装件因在搬运中更易受冲击,跌落高度相对更高;重包装件则因自身较重,跌落高度相应降低 。
针对危险货物包装,有特殊规定。如 Ⅰ 类包装跌落高度为 1.8m;Ⅱ 类包装为 1.2m;Ⅲ 类包装是 0.8m 。若待运物质相对密度超 1.2,跌落高度需按特定公式计算 ,即 Ⅰ 类包装为相对密度(d)×1.5;Ⅱ 类包装为 d×1.0;Ⅲ 类包装为 d×0.67 。
不同行业产品也会有差异。例如,手持型电子产品(像手机、平板),由于日常使用场景,掉落高度要求较高。IEC 对于不超 2kg 的手持型产品,建议 1000mm 掉落高度下产品不可损坏;MIL 建议高度为 1220mm;Intel 对手持型产品则建议 1500mm 的跌落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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