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本帖最后由 ninali 于 2024-7-23 09:57 编辑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适用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检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单光束、双光束及双波长型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同时,本规程也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中对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验收检定,以及已投入使用的仪器的周期性检定。
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
1、波长准确度与波长重复性:要求波长准确度≤±1nm,波长重复性≤0.5nm。
2、稳定性:要求亮电流稳定性≤0.5%T/5min,暗电流稳定性≤0.2%T/5min。
3、吸收度准确度:要求吸收系数的相对偏差≤±1%。
4、杂散光:要求杂散光≤0.8%。
5、吸收池配对误差:要求吸收池配对误差≤5%。
检定条件:
1、环境条件:检定应在室温为10~30℃,相对湿度小于65%的环境中进行。同时,工作台应避免阳光直射,室内应无腐蚀性或其他影响测定的气体干扰。周围无影响检定的强电场、磁场和强烈震动。
2、检定设备、试剂:检定所需的设备包括笔式低压汞灯、钦玻璃校正片等;试剂包括重铬酸钾(基准用)、硫酸(分析纯)、碘化钠(分析纯)、亚硝酸钠(分析纯)等。
检定方法:
1、波长准确度与重复性的检定:对于新安装或修理后的仪器,在检定前应将仪器波长调至589nm,狭缝置1nm,用眼睛观察样品室光路钨灯的钠光D线,确保颜色正确。然后,使用汞灯的两条谱线656.1和486.0nm进行波长准确度与重复性的检定。
2、稳定性检定:在仪器预热半小时后,分别测定亮电流和暗电流的稳定性,并记录数据。
3、吸收度准确度检定:使用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进行测定,通过对照品或吸收系数求算出被测物质的含量,并与标准值进行比较。
4、杂散光检定:通过测定无吸收峰的波长处的吸光度值来评估杂散光的水平。
5、吸收池配对误差检定:使用两个相同的吸收池分别装入等量的标准溶液进行测定,比较两者的吸光度差异,以评估吸收池的配对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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