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波长范围为190~850nm或以上述区域为主要谱区的单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以及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的检定。 二、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外观: - 仪器应具有铭牌,并注明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制造厂名及电源电压。
- 仪器应平稳置于工作台上,各紧固件无松动,接插件紧密配合,接触良好。
- 仪器刻字、刻线均匀清晰,数字显示无缺点、缺画现象。
- 开关、调节器和按键能正常工作,荧光屏图象清晰、亮度可调。
- 样品室无漏光现象。
- 仪器启动后无异常杂音,预热后能正常工作。
波长准确度与波长重复性: - 波长准确度与波长重复性应符合相关规程或标准的规定。
- 检定方法包括使用标准物质(如低压汞灯、镨钕滤光片等)进行测量,并计算波长示值误差和波长重复性。
分辨率或最小光谱带宽: - 仪器的分辨率应符合规定要求。
- 最小光谱带宽不应大于实际设置带宽的指定倍数(如1.2倍)。
杂散辐射率: 透射比准确度与透射比重复性: - 透射比准确度与透射比重复性应符合相关规程或标准的规定。
- 检定方法包括使用透射比标称值的光谱中性滤光片进行测量,并计算透射比误差和重复性。
基线平直度: - 仪器的基线平直度应符合规定要求,通常以吸光度表示。
漂移: - 仪器的漂移量应符合规定要求,在指定波长和测定时间内测量。
噪声: - 仪器噪声应符合规定要求,在指定波长和测量条件下测量。
绝缘电阻:
三、检定条件- 电源:电压和频率变化在规定范围内。
- 环境条件:室温、相对湿度、无阳光直射、无强气流及腐蚀性气体、无影响检定的强烈振动和强电场、强磁场干扰。
- 检定设备和材料:包括天平、兆欧表、挡光板、衰减片、标准物质和化学试剂等。
四、检定方法检定方法通常包括外观检查、波长准确度与重复性检定、分辨率或最小光谱带宽检定、杂散辐射率检定、透射比准确度与重复性检定、基线平直度检定、漂移检定、噪声检定和绝缘电阻检定等步骤。具体检定过程需按照相关规程或标准的操作要求进行。 五、检定周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检定周期通常为1年,但也可根据仪器使用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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